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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收购的原则

  (1)以销定进。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衡量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标志,就是看它采购的商品能否适应销售业务的需要。如果企业采购的商品适销对路,就能使消费者买到价廉物美、称心满意的商品。反之,企业采购的商品,不能适应销售业务的需要。一种情况是消费者需要的商品,无货供应,造成脱销;另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并不需要的商品,却盲目采购,销售不出去,造成积压,这样,消费者的需要就不可能得到满足。因此,在采购业务中,根据以销定进原则,采购适销对路商品,是由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的根本目的所决定的,也是社会生产和流通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以销定进原则,也是市场实现的前提条件。因为企业投入市场的商品,如果不能符合社会需要,不适销对路,交换不能成功,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就不能实现,社会再生产就会中断。 

  在采购业务中,根据市场需要,贯彻以销定进原则,是对以进定销的否定。所谓以进定销,意味着企业的销售要适应进货业务的需要,也就是购进什么,就销售什么;购进多少,就销售多少;不购进,就不销售,根本不考虑采购的商品是否适销对路,不考虑盲目采购所造成的商品积压或脱销的后果,这是与社会主义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目标相违背的。因此,商品流通企业为了克服盲目采购,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以适应销售业务的需要,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就必须在采购决策中贯彻以销定进原则。 

  (2)勤进快销。勤进快销是加速资金周转、避免商品积压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生产发展的一个根本性措施。商品流通企业必须利用其本身有限的资金来适应市场变化的需求,以勤进促快销,快销保勤进,力争以较少的资金占用,经营较多较全的品种,加速商品周转,做活生意。 

  “勤”并非越勤越好,它必须视企业的条件、商品的特点、货源状况、进货方式等多种因素的状况,在保证商品销售不产生脱销的前提下,考虑进货批量。“快”也是相对的,它必须在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加速销售速度。 

  (3)经济核算。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采购,要占用、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讲求采购业务的经济效益,要求做到以较少的占用和耗费采购适销对路的商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能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才能增加企业的收入,从而使国家、企业、职工和消费者的利益全面地得到兼顾。 

  商品采购的经济核算原则,对于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都是适用的。但是,由于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职能不同,因此,在具体贯彻经济核算原则时,必须区别对待。 

  (4)信守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商品买卖双方达成的交易,维护双方各自的经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以及各自的经济利益,保证企业经营活动能够有效地进行,已成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商品流通企业在购销活动中要信守合同,就是要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肃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经营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协调好企业与商品供应者和商品需求者三者的相互关系,密切商品流通企业与信息服务企业、金融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企业购销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经营的发展。 

  (5)储存保销。即商品流通企业要保持合理库存,以保持商品经营过程和商品供应的连续性。 

关键词

优质好货 限量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