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经 > 智库 > 进口信用证押汇
  •         ①受理:受益对象要求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银行客户,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经营状况正常;对于已经获得银行进口押汇额度的押汇申请人,在可使用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以内,最迟不得晚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之前三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叙做进口押汇;对于在银行没有进El押汇授信额度的押汇申请人,或者拟押汇金额超过其可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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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银行收到国外来单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以支付该单据项下款项。  议付行将单据交到开证行,开证行经过严格审单后无不符点,或虽有不符点但客户及开证行双方都同意接受,开证行应在合理工作时间内对外付款,通知申请人赎单。这时申请人还未见到货,有可能凭单付款有资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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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进口押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0天。  2.客户于申请授信开证时或授信开出的信用证付款前向我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进口押汇申请书》(见附录G),申请书应加盖客户预留我行的印鉴;  经签章确认的《进口押汇协议书》,协议书须列明申请人名称、信用证编号、押汇金额、押汇期限、押汇利率、还款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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